广安一新医药一期工程技术改进新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广安一新医药一期工程技术改进新增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告,征求公众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广安一新医药一期工程技术改进新增项目
(2)建设单位:广安一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广安岳池城南工业园区狮子坡路同天段18号
(4)建设性质:技改
(5)项目投资:不新增投资
(6)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技改通过调整现有产品结构,减少了4种现有产品生产:阿维西索、脱氧-D-核糖、嘌呤乙基酯、4-羟基-2-丁酮,技改后以上4种产品不再生产。技术改进后,新增2个医药中间体的生产,产品信息如下: 1)抗艾滋病药物中间体:4-甲氧基四氢呋喃并呋喃内酯,是抗艾滋病药物地瑞那韦的关键中间体。该产品设计产能100吨/年。2)MCP多用途医药中间体A:该产品化学名为甲氧基胺盐酸盐,是一个多客户,多用途的医药中间体,可用于头孢呋辛酸(酯)等抗生素药品的生产。该产品设计产能100吨/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广安一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总
电话:13594041004
邮箱:2209923009@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丽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工
电话:15756426213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个人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网络下载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表,填完可发送至前述的电子邮箱或寄至建设单位。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